食品作業場所病媒綜合防治作業申請辦法

一、評鑑對象:所有合格之病媒防治業者。

二、報名:

  1. 凡領有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病媒防治營業登記證之業者,均可報名本會符合性評鑑。
  2. 申請分級評鑑之業者,應具備病媒種類消長趨勢之統計能力並能依此數據提供病媒防治報告書。
  3. 凡具本會評鑑通過之業者始能申請其證書之展延。

三、申請文件:(申請者應檢具下列文件)

  1. 病媒防治業許可證影本。
  2. 病媒防治專業技術人員證書影本。
  3. 施作人員受訓結業證書影本。
  4. 現職員工勞健保資料。
  5. 參加病媒防治業商業同業公會證明或本會團體會員影本。
  6. 每年員工在職教育訓練資料或本會相關食品餐飲業之有害生物防治講習課程研習證明。
  7. 評鑑項目業者自評表(符合性評鑑自評表請下載(附件五),分級評鑑自評表請下載附件六),提出申請後若有資料不足時,得給與延長一個月的時間準備,所繳交費用概不予退還。
  8. 近期施工計畫書(2-3案)及其他可以展現該公司特色之文件。
  9. 原始證書影本。(已通過本會符合性/分級評鑑合格之病媒業者,其展延時免附原始證書影本)
  10. 評鑑/複評申請書(附件一)。
  11. 繳費證明:符合性評鑑新臺幣壹萬捌仟元;分級評鑑或辦理分級展延者新臺幣參萬伍仟元整(上述費用含後續二年之追蹤查核費用)。

>>有關食品作業場所病媒綜合防治作業業者申請評鑑流程圖如(附件二)


四、符合性評鑑

  1. 第一年採書面審查,其後續每年得追蹤查核採現場實地查核。
  2. 依本作業要點所訂之符合性評鑑項目進行評鑑約2-3小時。
  3. 病媒防治業者受評時,應派所屬之病媒防治專業技術人員必須至少1人在場參與病媒種類、孳生源、侵入途徑等的問答。
  4. 符合性評鑑結果不佳時,病媒防治業者若有意就符合性評鑑缺失改善項目提出改善報告(給予一個月的限期改善機會),可再次向本會提出申請複評,並繳交複評費用新台幣貳仟伍佰元,且再次填具食品衛生病媒防治業符合性評鑑複評申請書(附件一)後提出複評,複評機會只有一次。
  5. 若複評成績仍不佳者,請重新於次一年再行重新申請符合性評鑑。
  6. 評鑑結果經本會秘書處審查通過後始發「符合性評鑑合格證書」予業者;惟業者仍需配合後續每年追蹤查核的辦法辦理。
  7. 符合性評鑑證書效期為三年,包含每年的追蹤查核。

五、分級評鑑

  1. 病媒防治業者須具備IPM綜合防治能力並提出該場域相對應之防治報告書。
  2. 依本作業要點所訂內容及病媒防治業者根據分級評鑑項目準備之資料評鑑約3-4小時。
  3. 病媒防治業者受評時,應派所屬之病媒防治專業技術人員必須至少1人在場參與病媒種類、孳生源、侵入途徑等的問答。
  4. 現場分級評鑑結果不佳時,病媒防治業者若有意就分級評鑑缺失改善項目提出改善報告(給予一個月的限期改善機會) ,可再次向本會提出申請複評,並繳交複評費用新台幣肆仟元,且填具食品衛生病媒防治業分級評鑑複評申請書(附件一)後提出複評,複評機會只有一次。
  5. 若複評成績仍不佳者,仍請重新於次一年再行申請評鑑。
  6. 評鑑結果經本會秘書處審查通過後始發評鑑「優/良級證書」予業者;惟業者仍需配合後續每年追蹤查核的辦法辦理。
  7. 分級評鑑證書效期為三年,包含每年的追蹤查核。

六、證書廢止

本會評鑑通過之病媒防治業在有效期間內,如有下列情事,經本會查證屬實,將予以公告廢止證書、除名,不再推薦:
  1. 未通過年度追蹤評鑑者。
  2. 病媒防治業者停業。
  3. 未辦理展延者。(效期為三年)。
  4. 病媒防治業將病媒防治轉包或委外施工。
  5. 通過本會評鑑通過的病媒防治業者,如有經本會派員不定期抽查,發現缺失經限期改善後仍未完全改善者。
  6. 如有本會會員對其僱用之通過本評鑑之病媒防治業者反映病媒防治成效不彰,本會將專案組成小組聘請專家前往查核,經限期改善後仍未完全改善者。

​七、證書展延

  1. 本會評鑑證書有效期限為三年,到期前6個月得提出展延申請,並填妥申請書(如附件一)。
  2. 檢附病媒防治業者相關技術人員或施作人員接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關(構)或病媒防治業同業公會所辦理病媒防治或食品衛生相關的專業研討、講習等課程或會議之持續學習時數證明。

八、證書補發

  1. 本評鑑證書有效日期內遺失者,得檢具本評鑑申請書(附件一)及切結書(附件七),逕向本會秘書處申請證書補發,新證書有效期間與原證書相同。
  2. 申請證書補發需另繳交工本費新臺幣壹仟元。

九、​證書變更:

通過本會評鑑之病媒防治業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向本會提出證書變更申請如(附件八),酌收工本費新臺幣壹仟元,以利本會更新網站資料。

  1. 廠商名稱或地址變更:應備妥變更後之廠商登記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號登記證明文件)
  2. 負責人名稱變更。

十、 本作業要點自發布日施行。


    檔案名稱 檔案下載
  • 附件一、食品作業場所病媒綜合防治作業評鑑/複評申請書表
    下載 Word 檔(附件一、病媒評鑑申請書.docx)
  • 附件二、食品作業場所病媒綜合防治作業申請評鑑流程圖
    下載 Word 檔(附件二、申請評鑑流程圖.docx)
  • 附件五、食品作業場所病媒綜合防治作業符合性評鑑項目業者自評表
    下載 Word 檔(附件五、符合性評鑑業者自評表.docx)
  • 附件六、食品作業場所病媒綜合防治作業分級評鑑項目業者自評表
    下載 Word 檔(附件六、分級評鑑業者自評表.docx)
  • 附件七、食品作業場所病媒防治作業評鑑證明書遺失切結書
    下載 Word 檔(附件七、證明書遺失切結書.docx)
  • 附件八、食品作業場所病媒綜合防治作業評鑑變更申請書
    下載 Word 檔(附件八、變更申請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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