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修正草案公告預告
日期:2019-03-20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衛生福利部 函        中華民國108年3月14日衛授食字第1081300525號

「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修正草案公告預告。

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自行下載。

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者,請於草案刊登前揭網站之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83

(四)傳真:(02)2787-1062

(五)電子郵件:hades@fda.gov.tw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