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第四點 、「食品添加物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 」第四點、「 散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第四點及「 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之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規定」第四點修正草案,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07年6月14日以衛授食字第1061304033號公告預告
日期:2018-06-14
一、旨揭公告請至行政公報資訊網、衛生福利部網站 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 」網頁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一眾開講 」網頁( https: // join.gov. tw/policies/ ) 自行下載 。
二、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草案刊登前揭網站之隔日起 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二)地址: 11561 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 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95。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linlee7@fda.gov.tw。

公布單位:衛生福利部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