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4條條文及第2條附表1、第3條附表2
日期: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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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令

民國109年8月11日衛授食字第1091301559號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修正條文
第 四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十九日修正發布之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自一百零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七日修正發布之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自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十一日修正發布之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自一百十一年七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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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 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修正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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