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目的

       有鑑於近年來食品安全事件頻傳,為使學生擁有良好的飲食環境,大專校院餐飲經營樣態多元化且複雜性,教育部期望學校能提供衛生、安全、優良品質的餐食,讓學生能在良好的飲食環境下成長。教育部積極推動對於各級學校食品衛生安全,104年12月30日修正學校衛生法第22條第5項規定「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應會同農業及衛生主管機關定期抽查學校餐衛生,每學年至少一次,並由農業或衛生主管機關抽驗學校食品之衛生安全及品質」,以達追蹤與維護學校餐飲衛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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