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會花絮
106臺東縣衛生局小型加工食品產業 衛生自主管理輔導計畫說明會
為提升臺東縣食品產業之經營環境,健全食品產業鏈源頭管理,臺東縣政府財政經濟發展處與臺東縣衛生局共同辦理「106年臺東縣衛生局小型加工食品產業衛生自主管理輔導計畫」,加強小型加工食品產業衛生自主管理之能力,藉以提升推廣優良食品產業。
-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和「食品、食品業者登錄辦法」及其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辦法。
- 衛生福利部自102年11月19日發布「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辦法」到同年12月3日發布訂定「食品業者登錄辦法」,要求食品業者執行強制登錄、建立追溯追蹤系統(例:食品雲、fadenbook等)、實施三級品管制度(自主檢驗、第三方公正單位驗證、政府稽查)等,以強化食品衛生安全管理。
- 104年7月31日衛生福利部公告訂定「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且為強化規範食品業者自主管理責任,於105年4月21日公告修正「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實施強制性檢驗與定期委外查驗,以達優良的供貨品質。新增食用油脂輸入業者及非屬百貨公司之綜合商品零售業者亦須實施強制性檢驗之規定,並要求所有經公告具一定規模應辦理檢驗之食用油脂、肉類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水產品食品、食品添加物、特殊營養食品、黃豆、玉米、小麥、麵粉、澱粉、食鹽、糖、醬油、茶葉、茶葉飲料及非屬百貨公司之綜合商品零售業者等17類食品業者,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並自105年7月31日起分階段實施。如未依規定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或未辦理自主檢驗,經依食安法第48條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
- 因此本計畫執行將落實業者強化衛生管理系統的執行面,把「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辦法」及業者自主檢驗機能納入輔導範圍,進而達到協助業者落實源頭管理、製程品管及完善衛生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