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業者,加強餐飲作業場所衛生管理,以防治食品中毒!
日期:2017-04-18

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業者,加強餐飲作業場所衛生管理,以防治食品中毒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6年4月10日FDA食字第1061300864號函辦理。

二、據歷年食品中毒統計資料顯示,5至10月是食品中毒發生高峰期,另依攝食場所分類統計,供膳之營業場所發生食品中毒案件數為最高。為防治食品中毒及維護消費者飲食安全,食品從業人員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規定,手部應時常保持清潔、調理食品前如廁後應確實洗淨雙手或(及)消毒、加熱後之食品應防止交叉污染、生熟食器具應明確區分。

三、另諾羅病毒流行季節雖為11月至3月,惟近年來夏季發生多起因生食或食用未全熟之貝類水產品而導致諾羅病毒食品中毒之案例。提醒餐飲業者,貝類水產品具有濃縮病毒之能力,應澈底加熱後再提供予消費者食用,切勿追求口感而忽略生食之風險。

四、預防食品中毒相關單張及手冊請見食品藥物管理署官網https://goo.gl/ShdCfa

 

相關網址:https://goo.gl/Z2TI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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