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0/21 食品衛生病媒防治業分級評鑑第二次討論會會議紀錄
食品衛生病媒防治業分級評鑑第二次討論會會議紀錄人員合照
食品衛生病媒防治業分級評鑑第二次討論會會議紀錄人員合照

社團法人中華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發展協會

食品衛生病媒防治業分級評鑑第二次討論會會議紀錄

壹、時間:103年10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時00分

貳、地點:社團法人中華HACCP協會第一會議室

(台中市西區民權路246號3樓)

參、主席:陳常務理事元科              記錄:陳沛妤

肆、出席人員:臺大公衛系王教授正雄、臺灣大學蔡助理教授坤憲、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林科長永賓、臺灣省病媒防治業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吳理事長肯源、台灣環境有害生物管理協會簡秘書長博美、大台中糕餅商業同業公會周理事長子良、台中市病媒防治業商業同業公會謝靖宇、本會陳秘書長淑惠、本會翁經理嵩琳。

伍、列席人員:喜時國際(股)公司王聰仁、喜時國際(股)公司梁元翰、尚大

病媒防治公司王景隆。

陸、主席致詞:略。

柒、  討論及決議事項:

一、 『遴選食品衛生病媒防治業分級評鑑作業要點草案』,修正如下:

(一)    申請文件增加業者自評表。

(二)    『食品衛生病媒防治業分級評鑑申請書表』修正如下(附件一):

新增“公司組織概述”之欄位及在“本公司病媒防治專長”後新增“服務優良事蹟”之欄位。

(三)    『申請分級評鑑流程圖』建議下列修正事項(附件二):

1.  『食品衛生病媒防治業申請分級評鑑流程圖』請加入複評機制。

2.  複評的機制,原則上每家病媒業者一年申請分級評鑑乙次;未通過或欲升級的病媒防治業者有意針對評鑑缺失改善項目提出改善報告(限期改善期間約一個月)向本會提出申請複評申請單,並繳交複評費用新台幣一萬元整,複評機會一次/年。若複評成績未改善者,於次一年再行重新申請分級評鑑。

(四)    『分級評鑑項目評分表』修正如下(附件三):

1.  環境用藥許可字號須標示清楚。

2.  新增總評和評鑑委員簽名之欄位。

3.  新增“建議事項”之空白格,供評鑑委員填寫。

(五)    證書之廢止新增『通過本會分級評鑑通過的病媒防治業者,如有經本會派員不定期抽查,發現缺失經限期改善後仍未完全改善者』之條文。

(六)    擬於103年最後一季建議增加試辦,並將評鑑結果於103 年12月13日會員大會中頒獎表揚。

二、 “病媒防治學者專家人才資料庫”請王老師正雄負責提名彙整,由本會函文邀請及確認參與意願。

三、 為利於分級評鑑制度的執行,請王正雄老師收集各國HACCP制度驗證中對於食品業者病媒防治標準作業規範,提供擬申請評鑑業者之參考。

四、 通過本會分級評鑑的業者,本會除將公布網站外,並於本會各項活動予以公開表揚或會員大會等大型活動中予以頒發證書表揚,發布新聞稿,且利用各項媒體行銷優良病媒蚊防治業者。

五、 本會秘書處將設計評鑑回饋單,以了解業者對評鑑委員之評核事項之看法。

捌、臨時動議:無。

玖、散會:下午13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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