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延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而致經公告輸入食品應 檢附之證明文件延遲抵達事之暫行措施」至111年6月30日 (進口日)乙事,請查照。
                                      
                                      
                                      日期: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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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8食藥署來函公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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