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餐飲業GHP準則教育訓練
日期:2026-05-18

【緣起】

衛生福利部於114年6月4日發布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準則)。為確保餐飲業者能落實新版法規要求,食藥署委託「社團法人中華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發展協會」執行本計畫,針對特殊場域進行餐飲衛生安全輔導,藉由主動提供實地輔導資源,提升業者合規程度並確保消費者飲食安全。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執行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發展協會

 

【課程規定】

教育訓練辦理前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衛生講習機關(構)申請認可及辦理講習應注意事項」完成事前報備,辦理後將參訓學員名冊及講習時數,上傳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衛生安全課程資訊管理系統」,並完成發與衛生講習相關證明文件。

 

【課程內容】

時間

課 程 名 稱

講  師

8:30~9:00

前測、簽到

9:00~10:40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及常見違規樣態

社團法人中華食品安全

管制系統桃竹區服務中心

林慧芬 處長

10:40~10:50

休息

助理講師

10:50~11:40

食品衛生安全

(含預防食品中毒)

社團法人中華食品安全

管制系統桃竹區服務中心

林慧芬 處長

11:40~12:00

綜合討論

助理講師

12:00~

後測、簽退

 

【報名方式】

1.本講習免費參加

(1)採線上(https://reurl.cc/M2YXon)預約報名。

 (線上課程,採Google Meet方式進行,網址於開課前3天以email通知)

*7/30(四) 9:00~12:00 合計3小時課程 

*8/20(四) 9:00~12:00 合計3小時課程

*9/22(二) 9:00~12:00 合計3小時課程

 

(2)上課注意事項:上課採Google Meet,可使用電腦、手機方式登錄,上為保持上課品質,開始時請關閉麥克風,上課後15分鐘不受理簽到。

(3)為避免影響上傳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衛生安全課程資訊管理系統」申請時數證明之正確性,上課登錄時帳號必須是中文全名,請同一mail共用。

 

2.凡全程參與並完成講習前後測驗之學員,將於課後核發上課證明 (FDA 食字第1101301621號函),完成課程學員將可於課程後1個月後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衛生安全課程資訊管理系統」查詢個人的衛生講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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