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緣起】
衛生福利部於114年6月4日發布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準則)。為確保餐飲業者能落實新版法規要求,食藥署委託「社團法人中華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發展協會」執行本計畫,針對特殊場域進行餐飲衛生安全輔導,藉由主動提供實地輔導資源,提升業者合規程度並確保消費者飲食安全。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執行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發展協會
【課程規定】
教育訓練辦理前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衛生講習機關(構)申請認可及辦理講習應注意事項」完成事前報備,辦理後將參訓學員名冊及講習時數,上傳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衛生安全課程資訊管理系統」,並完成發與衛生講習相關證明文件。
【課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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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課 程 名 稱 |
講 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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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9:00 |
前測、簽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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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0:40 |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及常見違規樣態 |
社團法人中華食品安全 管制系統桃竹區服務中心 林慧芬 處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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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0:50 |
休息 |
助理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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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11:40 |
食品衛生安全 (含預防食品中毒) |
社團法人中華食品安全 管制系統桃竹區服務中心 林慧芬 處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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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2:00 |
綜合討論 |
助理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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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
後測、簽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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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1.本講習免費參加
(1)採線上(https://reurl.cc/M2YXon)預約報名。
(線上課程,採Google Meet方式進行,網址於開課前3天以email通知)
7/30(四) 9:00~12:00 合計3小時課程
8/20(四) 9:00~12:00 合計3小時課程
9/22(二) 9:00~12:00 合計3小時課程
(2)上課注意事項:上課採Google Meet,可使用電腦、手機方式登錄,上為保持上課品質,開始時請關閉麥克風,上課後15分鐘不受理簽到。
(3)為避免影響上傳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衛生安全課程資訊管理系統」申請時數證明之正確性,上課登錄時帳號必須是中文全名,請同一mail共用。
2.凡全程參與並完成講習前後測驗之學員,將於課後核發上課證明 (FDA 食字第1101301621號函),完成課程學員將可於課程後1個月後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衛生安全課程資訊管理系統」查詢個人的衛生講習時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