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乳品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修正草案初稿1份,敬請貴單位協助檢視並轉知所屬會員,如有增修建議,請貴單位彙整後於110年9月3日前函覆,請查照見復。
日期:2021-08-25

說明:

一、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2項規定辦理。

二、為使管理規範一致且明定乳品加工食品應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範圍,經參考國內外法規,研擬旨揭草案初稿如附件。

三、為完備法規要求及如對附件初稿有任何增修建議,請貴單位協助蒐集並彙整,於110年9月3日前至https://bit.ly/3CCjTET 填復線上問卷,存檔後函送本署,俾利順利推動旨揭規定。

*如對附件初稿有任何增修建議,請於9/2寄至會務信箱mem@chinese-haccp.tw,以利蒐集並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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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乳品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修正草案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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