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發展協會
食品衛生病媒防治業分級評鑑討論會會議紀錄
壹、時間:103年09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時00分
貳、地點:中華HACCP協會 (台中市西區民權路246號3樓)第一會議室
參、主席:陳常務理事元科 記錄:翁嵩琳 經理
肆、出席人員:王教授正雄、陳教授錦生、唐教授立正、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區管理中心 林高賢、陳常務理事元科、台中市病媒防治業商業同業公會 羅遠洲、桃園縣病媒防治業商業同業公會 羅福增、台灣環境有害生物協會 簡博美。
伍、列席人員:台灣藍與綠有限公司、威盾病媒防治 吳志聖、台中生物科技謝靖宇、崇聖企業公司 張志鵬、衛爾康企業 曹勝兆、佳家 有限公司 施昌良。
陸、主席致詞:
(一)依據本會103年8月31日第六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紀錄討論提案第十一案決議事項:『本案請王正雄老師擔任計畫主導人,請儘速安排學者專家討論會議並邀集環保署、衛福部食藥署、臺中市環保局及衛生局等與會討論推動計畫執行方式』辦理。
(二)為了推動食品衛生之病媒防治,協助本會會員食品業、餐飲業能僱用到深具病媒防治專業之病媒防治業者,確實解決食品作業場所之病媒防治困擾,特研訂『中華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發展協會遴選食品衛生病媒防治業分級評鑑作業要點』,於103年5月10日第六屆第四次理監事會提案討論通過,並於此次正式邀請多位專家學者與相關病媒防治公會、台灣環境有害生物協會及相關病媒防治業者參加,討論推動本計畫執行方式。
(三)本計畫的推動長期以來受到王正雄老師的協助與指導,今日之討論已進入實質執行的階段,在此代表協會感謝王正雄老師的用心。
柒、討論及決議事項:
一、本會所制訂之『中華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發展協會遴選食品衛生病媒防治業分級評鑑作業要點』經與會食品藥物管理署長官、學者專家及公會代表等討論後修正如下:
(一)協會辦理分級評鑑是客戶導向,惟協會代表食品業者的需求與期待,務必做到公正、客觀與獨立,建立在食品業者及病媒業者之間的公信力,因此協會必須建立病媒防治學者專家人才資料庫(簽訂保密協定),隨時應病媒防治業者之申請,隨機抽出二位病媒防治學者專家搭配本會各區處食品衛生專家一人組成評鑑委員會,辦理分級評鑑工作。
(二)請王正雄老師補充病媒防治業者申請時應準備的申請文件及現場分級評鑑程序;至於評鑑評分項目請以表格化呈現,評鑑結果亦應以評鑑報告的方式呈現。
(三)是否有加入相關病媒防治公會為有效會員,請列為評鑑項目;另外PCO(pest control operator)的倫理守則、自我改善能力及與客戶 戶端(食品業者)所簽合約之審查(如是否有辦理食品業者病媒防治的教育訓練)等,皆可列為評鑑項目。
(四)分級評鑑的辦理每年以季為單位,於每季(一、四、七、十月)第一個月15日前受理病媒防治業者的申請;過了第一個月15日後,則 列為下一季之申請。
(五)分級評鑑結果:依分級評鑑項目加總各委員的分數平均後寫成現場分級評鑑報告,當場公布評鑑結果,評鑑等級區分為:
合格: 1.優級:90分以上。
2.良級: 80-89 分。
3.普級: 60-79 分。
不合格 : 59分以下。不合格者給予一週內補件時間。
(六)請增列追蹤查核及證書廢止之條文;分級評鑑證書之有效期限從二年修正為三年。
二、『中華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發展協會遴選食品衛生病媒防治業分級評鑑作業要點』修正後如附件。
三、誠如長榮大學陳錦生教授所言,分級評鑑的意義在於食品業者及病媒防治業者應有基本的共識。本會如何從受食品業者委託的第二方稽核走向公正獨立的第三方評鑑,是本會繼續努力的方向。
四、病媒防治業者於得標後應不得轉包給其他業者,以免影響施工品質,若有發現轉包或委外施工之情形,經本會查證屬實,將予以公告廢止證書、除名,不再推薦。
五、病媒防治工作不能只靠病媒防治業者,食品業者也應接受病媒防治訓練,因為食品業者若沒有充分與病媒防治業者合作,是不可能做得好的。也請求食管署及各縣市衛生局重視此項議題,嚴格查察業者病媒防治,以確實解決食品作業場所之病媒防治困擾。
捌、臨時動議:無。
玖、散會:下午13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