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食品特定成分可宣稱生理功能例句」建議案申請公告
日期:2019-01-09

一、旨揭食品特定成分生理功能例句建議,倘經審查採納通過,將增列至【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準則】草案「附表二、營養素或特定成分例句」供業界使用。

二、旨揭建議書請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例句建議專區-食品特定成分可宣稱生理功能例句申請程序」或「食品標示諮詢平台-其他資料專區」下載。

公布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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