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08/08第五次修訂"食品作業場所病媒綜合防治作業評鑑作業要點"會議紀錄
社團法人中華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發展協會
106年第五次食品作業場所病媒綜合防治作業評鑑作業要點
修正討論會會議紀錄
- 時間:104年08月08日(星期二)下午13時30分
- 地點: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 B1簡報室(403台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
- 出席人員:
主持人:陳元科 理事長 記錄:翁嵩琳
專家代表:陳錦生教授、王正雄副教授、李學進副教授
業者代表:台中市糕餅商業同業公會 周子良 理事長。
耀際實業有限公司 曾國政 總經理。
台南市病媒防治商業同業公會 黃彥雄 理事長
台灣之光國際有限公司 周衛良、郭育涵。
頂頂企業有限公司 盧惠娟、盧憲政。
本會代表:陳國華秘書長、翁嵩琳經理、黃詩淳助理
- 主席致詞:(略)
- 討論議題:
議題一、有關本會病媒防治評鑑作業要點修正事項提請討論。
說明:有關本會執行病媒防治評鑑作業效果卓著,已使本會團體會員建立正確選擇病媒防治業者,評鑑方法亦為多數病媒防治業者認同,共為食品安全把關。惟病媒防治業者企圖更進一步爭取榮譽,本會廣納病媒防治業者為團體會員共同為本會食品業者服務,擬於「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病媒防治作業要點」做更完整內容修正,並增加「分級評鑑」的相關評鑑辦法。
決議事項:
修正內容請詳閱附件對照表;以下僅做增列及修正重點敘述:
- 標題修正為「食品作業場所病媒綜合防治作業評鑑作業要點」。
- 增列食品作業場所、PCO和IPM的定義和評鑑對象。
- 增列凡具本會符合性或分級評鑑通過之業者始能申請分級評鑑或其證書之展延。
- 申請文件中增列:
- 本會團體會員證影本。
- 本會食品餐飲業有害生物防治講習課程研習證明。
- 新申請分級評鑑之業者需檢附符合性評鑑通過之證書影本。原已具優良級別之業者展延可免附原始證書影本。
- 現場符合性評鑑更改為隨時辦理,費用15,000元,並增列:
- 加入本會團體會員之病媒防治業者,可享一名額免費參加一次食品餐飲業有害生物防治專班課程,經考試通過本會即頒時數證明。
- 經本會管理審查委員會審查(附件四)通過後始發「符合性評鑑合格證書」予業者。惟業者仍需配合上述後續追蹤查核的辦法辦理。
- 增列每季第一個月(一、四、七、十月)15日前受理現場分級評鑑,費用為30,000元,並於附件三、五中增加「分級評鑑」相關表單。
- 評鑑委員:符合性評鑑病媒防治專家和食品衛生專家各一人;分級評鑑病媒防治專家二人和食品衛生專家一人。
- 符合性評鑑不作「客戶抽查訪談」;僅將「客戶抽查訪談」列於分級評鑑評分項目中
- 增列分級評鑑等級標準為:優級:90分以上。良級: 80-89 分。
- 增列分級評鑑證書編號為:「中華食病媒核字第O O O號,級別:優級/良級」。
- 本要點所有附件依作業要點修正或增列內容作表單之變動,詳見作業要點附件一〜七。
- 主席裁示:
- 本作業要點修正後,於本會106年9月9日第七屆第八次理監事會中提案討論。
- 理監事會議決通過後,於10月份發文給各縣市病媒公會,並通知本會會員轉知其作業場所之病媒業者優先採用本會之評鑑制度。
- 散會:下午 15時30分
-
病媒符合性評鑑作業要點修正前後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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